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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也困擾我很久,所以翻了一下幾本書總結出一些心得。不過話說,這幾年翻譯文學用的倒裝句或補充句比較頻繁,冒號幾乎少得可憐。🤭
感覺調性豐富很多~~
細節非常豐富~~😗
看完大致都認同。
1. 他轉頭說:「走吧,要遲到了。」
2. 他轉頭說:「走吧,要『遲到』了。」
第「2.」點我真的很常用XD
我大概知道正統文學很少出現這種用法🤔
但還是先參照最後那一句:「先完結再說!」😆😆
我可能解釋得不是很好,那段意思是:如果把雙引號拿來當內心語詞用法,那真的需要如上面例子使用時,反而會有衝突。啾咪😘
(但很有趣的是,如果同一句出現了「三層」以上的情況,該怎麼辦?🤭)
回到世水大大的例子,兩個例子基本上都是正確的,範例一讀起來會比較有隨意感,演員宣讀台詞時就是照常唸過去。範例二句子的重心就會放在「遲到」這個詞上,演員宣讀台詞時會在這裡加重語氣。🤔
大老粗表示:好啊,連講個標點符號都能偷偷鞭我!😡
基本上夜大神說的我都認同,唯獨夾敘式對白的部分,我的看法稍微不太一樣。🤔
我的看法是,判斷中間動作句要用逗號還是句號,看的是前一句對白是否「可獨立斷開」,即使它跟下一句能夠連貫。🧐
如果「可獨立斷開」,那句號、逗號都可,用句號能更強調中間的動作句、節奏分明,用逗號會更有動作跟對話融為一體的感覺。🙂
例如夜大神的第二句例子:
「小夜,你......」小雨拿著掃把從教室追了出來,「你這傢伙給我死過來!」
第一句「小夜,你......」雖然語氣上還沒完,但這對白是可以獨立成立的,這時中間動作句用逗號,會更有小雨一邊喊這句話一邊拿掃把追出來的感覺。🤪
而如果中間動作句用句號,則會讓整個句子更有節奏感,更像是小雨先說「小夜,你......」,然後做拿掃把追出來的動作,再說:「你這傢伙給我死過來!」。😈(雖然對話與動作之間的間隔可能只有0.001秒XD)
所以這例子應該是兩者皆可,端看作者想呈現怎樣的效果,以及整部作品在夾敘式對白的使用習慣。
限用逗號的情境應該是這樣的,借用一下夜大神的範例小改一下🤭:
「小夜,」小雨從窗戶探頭出來,「昨晚比較早睡喔?」
因為前一句對白是逗號收尾,不能獨立斷開,這時中間動作句就得用逗號,並且整個對白與動作敘述綁在一起不分段。
想變成兩者皆可的話,解決方法很簡單,把第一句「小夜,」改成「小夜。」、「小夜......」、「小夜!」、「小夜?」之類的就可以了。(甚至第一句以句號收尾的話,中間動作句用句號更佳,因為句號獨立性太強了!😨)
只是我的例子可能設計得比較不妥,刪節號雖然代表著未盡的語氣,但也可單獨使用,是我懶得設計例子XDDD。
不過在這裡,通常會建議使用逗號為佳,因為以名稱作為開頭語,為了引導下面的引號對白讓整句連貫有其必要。當然,如果以其他收尾符號(。、!、?),這很標準的句子結尾,則就像魯大師所提供用句號也不無不可。啾咪~😘
以我自己來說,無論這句型用的是逗號、冒號、句號,我都可以順順地讀過去,所以也在看的時候也不會想太多。🤔
不過像夜大神舉的這個例子,就會打斷我的閱讀,因為語意未盡有一個專門負責的標點符號──「刪節號」,所以這裡我更傾向於是編輯沒注意到XD🥴
句末逗號沒有下文是真的怪怪的,但看看就好XDDDDD
思緒繞了一圈後,我覺得可能是因為之後大多是閱讀國外翻譯作品的關係🧐
源自於英文對白是用XXX said.
"It is true," the prelate said. "But I must admit..."
而這些作品在翻譯的時候,往往會配合原文的標點符號與語感節奏而直接採用「句號」,於是......🥴
所以,雖然說在網文、小說寫法上可能比較能夠通融,大眾讀者一般也都能接受,但如果是要投文學方面,或是審稿人員比較嚴格挑剔的話,可能用「逗號」會是比較穩的選擇😓
喔等等,還有逗號跟冒號之爭😵XDD
是的。翻譯文學裡,有不少都是這樣的句子,明明沒有結尾但是卻在誰說上面用了句點。
像是《週四謀殺俱樂部》……
「也可以跟古柯鹼混合,」伊博辛說。「如果妳有毒癮的話。」
也許他們這麼做是為了讓句子語氣更加停頓,是使用句子符號的習慣;也許,就和魯大師說的,那稿子都有簽約,能不予更動就不變動(像哈利波特)。
所以這種拆句子的結構如果遇上模稜兩可的時候,似乎真的難以判斷(像是我舉的例子😝)。
這種情況下就變得很有個人特色,而語氣上和讀法上就會像是魯大師所說,會比較專注在補充動作、或者人物身上(被句號攔下)。
題外話。「逗號」有個地方我沒提,因為康SIR也提過,這種寫法很怪,但很常見:就是把逗點拿來當結尾,作為「文語未盡」的表達方式。
像同一本書裡有一段對話:
「這得是個有門路取得針筒跟藥物的人囉,」喬伊絲提議。
「這裡每個人都有門路,」伊麗莎白說。
很有趣吧。(當然也不排除原稿編輯沒有注意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