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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 創作者自我督促週會Week33 | Pena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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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 創作者自我督促週會Week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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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己也有過非常不愉快的合作經驗
原本說好是我負責文本,對方負責插圖和排版,印刷費等成本和販售收益平分。
一直只有我在寫寫寫,對方非常消極都算了,同人展前一個月才主動找我要出本,要我交出人設和文本等資料給他畫和排版,結果理所當然但趕不及只畫了一張未上色的本成品。
這本身也是小問題,反正本來就是志在參與地嘗試一起創作原創題材的作品,連印刷都只花了幾十元的低成本製作,要回本不難。
但過份的事來了:
同人展結束後對方非但沒有打算平分印刷費,還馬上按市價向我要求插圖和排版的報酬,沒有商量就把合作模式擅自改成我向他委託,導致我從收支平衡變成過千元的虧損,而他卻能從我身上穩拿收入。
這還不是最離譜的。
大半年後因故我被他單方面封鎖,接著收到他單方面通知說「當時收取的報酬不包括商用授權,如想印刷販售請再付多一筆錢」
對,一個以印刷販售為前提的插圖合作,在已經印刷販售後,對方聲稱當時所報的價格並不包括印刷販售 lol
究竟文字創作者在某些人心目中地位到底有多低?
能找到長期合作對像真的是三生有幸。
6 個月前
回覆
啡綿羊 (CattySheep1025)
Sorry to hear that >< 不過讀畢你的經歷後,我強烈建議提告爭一口氣 xdd
6 個月前
回覆
項
@啡綿羊 (OneSheepStudio1025)
, 已提告
麻煩在於大多數都是口頭協定和現金交易,不知道能拿出多少實際證據出來......
以前當他是朋友才處處讓步慣著他,還真的當自己是有道理的一方了吧?我才沒有這麼好欺負
所以要找到合作對像真的難
沒有足夠商業利益時,往往雙方的積極性有差異導致合作破裂
有商業利益時,又可能有人因貪念而破壞合作關係
別說文字創作者,任何類型的創作團體都很容易鬧翻拆夥......
6 個月前
回覆
夏目
其實看完這張圖我發現其實以前對於團隊合作的想法還是太天真了。
即使在團隊中也存在競爭關係,這才是正常的。不過那也是要建立在雙方的利益在某方面是有衝突的情況。
這不由得讓我思考,文字創作者與其他領域的創作者衝突的地方在哪裡?才會導致合作破局不歡而散?
嗯,乍看好像沒有衝突呢。那麼為什麼往往文字創作者在與他人合作時,都很難佔據主動?
最後我發現癥結點在於,文字的在某些人眼中產出容易,創意價值太低。所以當我們與他人合作時,對方會認為自己提供的資源(創意價值)與我們提供的資源(創意價值)是處於不對等的。
而跨領域合作這種事,其實就是看誰提供的資源多誰話語權比較大。所以就會出現文字創作者與其他領域創作者合作時,對方會覺得自己付出比較多,本來就該決定更多的事。
當我們文字創作者想要決定更多事時,其實就是侵犯到對方自己已經認定的話語權範圍,衝突點就是在這。
但大部分文字創作者會覺得是自己從無到有想出這些概念,這價值不應該這麼低賤。又大多自認是創意的原點,應該能決定更多事。可惜這種想法是沒辦法說服對方的,所以大多會不歡而散。
所以基於這點來看,我個人是覺得無償合作這種事是不適合文字創作者的。只有把價值重新定位回誰付比較多錢,文字創作者才能決定更多事,會單純點。
7 個月前
回覆
啡綿羊 (CattySheep1025)
感謝
@夏目
大認真回覆!當初寫這篇隨筆時我其實沒想這麼多 (對,就是很隨便又不負責的隨筆),只是想把心中憋了很久的話發洩出來而已,並沒有嚴謹地立論和論證自己的見解。
說到創作價值,作為創作者通常會有的邏輯謬誤是「創作成本 => 創作價值」。白話一點來說,就是創作者通常認為花的時間、心思多,他/她的作品一定比其他人好,也就很自然地對自己的作品有著不合理過高的期望,而導致在談合作時認不清自己多少斤兩,最後在談判/ 談合作中失利,且還反咬對方說「不懂欣賞」。
當然,要如何量化創作價值又是另外一個大坑。錢?時間?技術?商業價值 (i.e. 有沒有商機)?...? 在這些元素裡,誰輕誰重?要探討這個話題,又是另一個大坑了。
好了,說這麼多廢話,其實說白了,當雙方都覺得「物超所值」時 (by accommodating, collaborating as per the negotiation matrix),才會是成功、愉快的合作。若果不是對等的合作,那就是只是場零和遊戲,要麼不要合作、不歡而散 (by avoiding),要麼像是戰爭般把對方往死裡打,贏盡對方的利益 (by competing)。
7 個月前
回覆
啡綿羊 (CattySheep1025)
@啡綿羊 (OneSheepStudio1025), 不過不理性地再說多一點,我寫歌的心思、時間和資源可不比其他創作領域小,人家都以為我請AI唱歌、短短3-4分鐘的音軌,三兩手便可以處理得宜。不是的,好嗎?從作曲、填詞、調教AI,到混音、mastering,簡單的花了我一星期,麻煩的可花了我兩、三個月。正因為本來就不考慮市場和商業價值,我才不計成本去力臻完美,好歹也給點尊重吧?!不只是合作對象,聽/觀眾也是!!!你他X的知不知背後花了多少的努力,而現代人連花10秒的時間去欣賞自己的作品也不願意,莫講「黃金三回」了,「黃金一秒」便要吸睛吸好也不過份....
啊,離題了。不說了,剛才就邊回邊export音軌時,電腦也掛掉了 (幸好留言有存到),看來連電腦也勸我洗洗睡好了。
7 個月前
回覆
夏目
@啡綿羊 (OneSheepStudio1025),其實真要不擇手段,文字創作者光靠產量可以堆死任何一個領域的創作者。
但這並不能解決合作的問題,而且以後一但有AI參戰,只怕文字創作者也討不了好。
如果像我這樣只是想寫個業餘當興趣的就算了,但要真有心想往上爬,與其他領域的創作者合作跟妥協是必然要做的。
不過在AI的壓制下,或許未來為了興趣而寫小說的人會比為了興趣畫畫的人或當實況主的人多很多,畢竟製作成本低。
嘛,不過到時所有創作者的起跑線說不定都會在同一條線上。
畢竟Relationship是需要時間培養的,而人類跟AI相比最弱勢的就是時間。
你跟AI 不用培養關係,這或許就是為什麼現在越來越多網文創作者使用AI當封面的主因吧。
再有名的畫師也可能帶給你不好的合作經驗,但AI就沒這問題。
產出不好是使用者調教不足,不是經營不夠啊。
所以未來的跨媒體領域極可能會是某個領域的專精者用AI補足其他不足的部分,比方說插畫或遊戲程式等,來讓自己能夠獨立製作跨領域的IP。
從上述的觀點來看,其實專精於文字語言的文字創作者優勢遠比其他領域創作者高很多。因為與AI溝通需要的還是文字,不是畫圖或音樂。
或許起點是相同了,但我們腳比較多,自然跑得比其他人快了。
7 個月前
回覆
子不語
@夏目
, 其實真的就是出錢的最大。沒有出錢的總是會被壓一頭。
7 個月前
回覆
夏目
@子不語
, 因為出錢雇傭嚴格來說不算對等的合作關係,而上下的僱傭關係。
所以這個圖反而不適用,也不會有競爭關係存在,有甚麼衝突用錢就能解決。
7 個月前
回覆
kelcat
(ノ◕ヮ◕)ノ 小羊羊,我來了~
7 個月前
回覆
啡綿羊 (CattySheep1025)
o//
7 個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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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只有我在寫寫寫,對方非常消極都算了,同人展前一個月才主動找我要出本,要我交出人設和文本等資料給他畫和排版,結果理所當然但趕不及只畫了一張未上色的本成品。
這本身也是小問題,反正本來就是志在參與地嘗試一起創作原創題材的作品,連印刷都只花了幾十元的低成本製作,要回本不難。
但過份的事來了:
同人展結束後對方非但沒有打算平分印刷費,還馬上按市價向我要求插圖和排版的報酬,沒有商量就把合作模式擅自改成我向他委託,導致我從收支平衡變成過千元的虧損,而他卻能從我身上穩拿收入。
這還不是最離譜的。
大半年後因故我被他單方面封鎖,接著收到他單方面通知說「當時收取的報酬不包括商用授權,如想印刷販售請再付多一筆錢」
對,一個以印刷販售為前提的插圖合作,在已經印刷販售後,對方聲稱當時所報的價格並不包括印刷販售 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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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煩在於大多數都是口頭協定和現金交易,不知道能拿出多少實際證據出來......
以前當他是朋友才處處讓步慣著他,還真的當自己是有道理的一方了吧?我才沒有這麼好欺負
所以要找到合作對像真的難
沒有足夠商業利益時,往往雙方的積極性有差異導致合作破裂
有商業利益時,又可能有人因貪念而破壞合作關係
別說文字創作者,任何類型的創作團體都很容易鬧翻拆夥......
即使在團隊中也存在競爭關係,這才是正常的。不過那也是要建立在雙方的利益在某方面是有衝突的情況。
這不由得讓我思考,文字創作者與其他領域的創作者衝突的地方在哪裡?才會導致合作破局不歡而散?
嗯,乍看好像沒有衝突呢。那麼為什麼往往文字創作者在與他人合作時,都很難佔據主動?
最後我發現癥結點在於,文字的在某些人眼中產出容易,創意價值太低。所以當我們與他人合作時,對方會認為自己提供的資源(創意價值)與我們提供的資源(創意價值)是處於不對等的。
而跨領域合作這種事,其實就是看誰提供的資源多誰話語權比較大。所以就會出現文字創作者與其他領域創作者合作時,對方會覺得自己付出比較多,本來就該決定更多的事。
當我們文字創作者想要決定更多事時,其實就是侵犯到對方自己已經認定的話語權範圍,衝突點就是在這。
但大部分文字創作者會覺得是自己從無到有想出這些概念,這價值不應該這麼低賤。又大多自認是創意的原點,應該能決定更多事。可惜這種想法是沒辦法說服對方的,所以大多會不歡而散。
所以基於這點來看,我個人是覺得無償合作這種事是不適合文字創作者的。只有把價值重新定位回誰付比較多錢,文字創作者才能決定更多事,會單純點。
說到創作價值,作為創作者通常會有的邏輯謬誤是「創作成本 => 創作價值」。白話一點來說,就是創作者通常認為花的時間、心思多,他/她的作品一定比其他人好,也就很自然地對自己的作品有著不合理過高的期望,而導致在談合作時認不清自己多少斤兩,最後在談判/ 談合作中失利,且還反咬對方說「不懂欣賞」。
當然,要如何量化創作價值又是另外一個大坑。錢?時間?技術?商業價值 (i.e. 有沒有商機)?...? 在這些元素裡,誰輕誰重?要探討這個話題,又是另一個大坑了。
好了,說這麼多廢話,其實說白了,當雙方都覺得「物超所值」時 (by accommodating, collaborating as per the negotiation matrix),才會是成功、愉快的合作。若果不是對等的合作,那就是只是場零和遊戲,要麼不要合作、不歡而散 (by avoiding),要麼像是戰爭般把對方往死裡打,贏盡對方的利益 (by competing)。
啊,離題了。不說了,剛才就邊回邊export音軌時,電腦也掛掉了 (幸好留言有存到),看來連電腦也勸我洗洗睡好了。
但這並不能解決合作的問題,而且以後一但有AI參戰,只怕文字創作者也討不了好。
如果像我這樣只是想寫個業餘當興趣的就算了,但要真有心想往上爬,與其他領域的創作者合作跟妥協是必然要做的。
不過在AI的壓制下,或許未來為了興趣而寫小說的人會比為了興趣畫畫的人或當實況主的人多很多,畢竟製作成本低。
嘛,不過到時所有創作者的起跑線說不定都會在同一條線上。
畢竟Relationship是需要時間培養的,而人類跟AI相比最弱勢的就是時間。
你跟AI 不用培養關係,這或許就是為什麼現在越來越多網文創作者使用AI當封面的主因吧。
再有名的畫師也可能帶給你不好的合作經驗,但AI就沒這問題。
產出不好是使用者調教不足,不是經營不夠啊。
所以未來的跨媒體領域極可能會是某個領域的專精者用AI補足其他不足的部分,比方說插畫或遊戲程式等,來讓自己能夠獨立製作跨領域的IP。
從上述的觀點來看,其實專精於文字語言的文字創作者優勢遠比其他領域創作者高很多。因為與AI溝通需要的還是文字,不是畫圖或音樂。
或許起點是相同了,但我們腳比較多,自然跑得比其他人快了。
所以這個圖反而不適用,也不會有競爭關係存在,有甚麼衝突用錢就能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