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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之見,主流審美不是靠直覺,是靠大量分析。
不過大大不喜歡主流,我覺得完全沒問題,因為重點是如何讓故事有趣
也許之前你收到過一些建議,但我認為那些建議不一定正確,有些建議浮於表面,沒看到核心,因此容易誤導人
也許你可以用自己最原本的劇情來思考,怎麼寫自己能覺得有趣。
作者要先寫出自己喜歡的情節,才能寫出故事裡的情緒,別人才能被感染,寫自己完全不懂、沒共鳴的東西,恕我直言,像是叫模範生去混黑道,大概第一天就被槍斃了。
目前我看到,大大的做法感覺像是:別人說雪碧好喝,我加入雪碧;醬油配水餃很好吃,我加入醬油;伏特加好喝,我加點伏特加吧
最後把雪碧、醬油、伏特加倒一起,覺得三個好喝的東西倒在一起,應該也會好喝吧。
結果成了四不像。
因為東西好喝的原理,你完全不知道。
不僅如此,你原本的強項大概也發揮不出來,因為全被醬油、雪碧搞砸了。
我說話很重,因為我覺得很不值,我覺得創作不應該這麼悲傷、痛苦
個人建議重開書,然後扔掉那些雜七雜八的建議,認真思考【什麼樣的情節是自己喜歡的】,把它寫出來,所謂喜歡,是你身體會有感的東西,認真感受
我之前就看了大大在某些地方回覆,最近又看到,所以忍不住出來提一嘴。
我覺得大大的那口作者的「氣」,已經被打沒了。
啥是「氣」?先理解成「快樂的表達欲」吧。
所以別看甚麼書評了!那東西完全不會幫助你,只會讓情況更糟,書評要有用,是建立在你完全知道自己的作品價值,說難聽點叫賣點在哪裡,這些都懂之後,才有用的東西。你連自己想寫甚麼可能都不知道,不如重開書寫本新的,好好思考。
總之我覺得很可惜,所以劈哩啪啦了說一堆,我說話有點重,可能也多管閒事,真是抱歉,我只是看不下去而已
如果造成你不悅,真是抱歉,我大概也不會再說甚麼了。
先前對您的回覆可能有點隨意,
我當然可以從理論上說出,那些受歡迎的元素直接來自人物性吸引力滿足讀者性幻想的誘因,只是我一直無法感知到這到底有什麼吸引人的地方就是了。
我想,我一直在根源上與主流敘事沒辦法真正對接的地方可能不是這些流於表面的元素,而是閱讀感知,我無法接受先情緒後理解的情節模式,因為我的天性就是先理解後情緒。
也因此需要先理解後才能感知情緒的我即便只是單純的快樂表達,敘事也極容易被讀者辨識為資訊傾倒or拋設定。
即便不這樣作的故事對我來說會有嚴重的資訊斷裂感,直接妨礙我的閱讀沉浸,我還是嘗試在技巧上去更試圖讓文本能讓更多人接受。
我自認很清楚靈氣龐克的主軸是什麼,我喜歡的地方是什麼,大概不太可能在近期開新坑,目前雙開已經很累了。
連載至今,我其實收到不少意見,但我也沒有全盤接受:
有人說我的主角的思考模式很拖沓,唧唧歪歪這麼多幹嘛;
有人說主角必須比世界觀更黑暗與冷血,不要像是現在這樣想太多;
有人說這個故事不夠王道;
有人說我一直在主動消減勝利的爽感與價值;
有人說如果主角沒有推翻體制的機會,那讀者就沒有看下去的慾望;
有人說你該多寫點日常才能體現角色之間的情誼與溫暖;
有人說希望我故事中的政治要素少點不然很出戲;
有人說我的戰鬥描寫不是修真,是是小混混打架,
有人說我總是在倒設定,即便我自認只是在心理與社會描寫;
有人沒看多少就說說這是廢材逆襲,逃家復仇流,我很不悅;
有人說故事中某個角色輪迴十萬次都無法戰勝體制極度不合理;
有人說我應該加入性要素,然後我第一章就重寫成現在這反骨樣子了。
但就如今日您所言,我要是全盤接受這些意見,我的故事就不是我的了。
我十分感謝您的意見,真的,有人願意替“作者”說話而非要素說話,本就是好事。
實際上靈氣龐克可能已經是我寫作道路上比較舒服的一次故事了,
畢竟沒有像是過往那樣為了人氣直接加入我厭惡的要素。
但可惜的是,我這人,是虛榮的,總會想要更多,更多。
說來現在我也正在寫一篇沒有明確惡人,但結構就是造成悲劇的政治事件,然後讓主角成功介入,以非武力的方式提供解方,對我來說這就是終極的爽快了,
雖然開始不加掩飾地寫自己喜歡的東西時,似乎也有讀者因此跟不上的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