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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地方,我覺得很同意。在網絡寫作的人,很多重打廣告、做推廣多於做好自己。因為現在的網文世界是以閱讀量或讚好量去衡量自己的成功與否。
我不是說這是錯,但並不長遠。一篇故事看完了,沒有怎樣好的話,就下次不會再閱讀。留不住讀者的,最終還是失敗。
編輯的角色,有時候會在心理學上提出議見。比如一些作者寫一個角色明顯「精神分裂」,或者「時聰明時愚笨」,作為編輯是會直接指出的。
你文中提到被別人提到時受影響而改變,有機會令自己的作品變質。我不知道你得到的提議是否很大程度的影響故事的走向,還是不過在句子和詞語之間改動。不過適當的堅持己見是需要的。作家是一個個體,不是集體創作。
小靜的找碴時間,很簡單,要不被別人影響故事,不如就先寫好才放上來。艾爾又怎樣看「寫多少放多少上網絡上」和「全書完才慢慢將章節放上網絡」這兩種方式?對於一個網絡作家有任影響呢?兩者的作家條件會否有差異?
對於兩種作家的看法,在網路的平台上,當然好的選擇是『全書完結在一篇篇放到網路上』,在劇情完整度,絕對是勝過寫多少放多少。
就我認為兩個作家的差別,大多數會選擇前者,寫多少算多少,在網路平台,要成為作家,一定是每日更文,劇情不斷往前推動,如果內容吊讀者胃口,那麼一篇一篇往下看到結局,推動閱覽量,是每個作家想要的情況。
我曾經有兩個情況都有過,完整的是60000的字數,而每日更文的故事,幾乎會不斷想方式延續下去,造成大長篇的概論,就像漫畫所謂的『連載』是一樣的道理。
單行本,除非是有名氣的作家,能用短文衝高流量是沒問題,但假設一名網路作家,可能一個故事就會造成很大影響。
連載,雖然劇情可能走歪,走偏,對於日更的寫作者而言,就有機會擠上網頁的頭版,因為我在巴哈姆特,就看到一位寫作者,每日3000更文,然後不斷打自己廣告,到處留言等等,不到一年的時間,他的閱覽量以及GP數量就遠遠勝過我,因此我認為身為一名網路寫手,在打好名氣之前。
不論故事劇情如何,一天2000到3000字的故事加上到處加好友,就算是假象的閱讀量,也會引起別人注意力,故事編的好,人氣就會滿滿增加。
如果是完整的故事,那麼一篇篇放完之後,就必須趕緊構思以及完成下一步故事,不然讀者會留不住,主要原因還是作家消失一段時間,自然也就缺少人的關注,如果對於『訂閱』數量又特別關注的作家,其實很容易有極大壓力。
兩種作家有很大的差異,論同起的新手作家而言,完整的故事來放,其實我並不建議,還是一篇一篇,1000左右也好,慢慢的放,讓讀者、專注者認為,就是每日更文的感覺,可追。
應大是怎麼想的呢?
作者意志不堅定,給一兩個不懷好意的人批評一下,故事就開始亂了,或者想變更走向。結果只會更不倫不類。我們說這是被「讀者謀殺了」的作品。
網路上這種連載「死不斷氣」的文化真的令人難堪。真的有故事的話,上百萬字也合理,但我看到很多網路小說,好像為了拖戲而拖戲,又悶又冗長的。
對於寫作新手,我建議還是不要急於發表,待完全寫好了才分段發表,趟若真的被讀者在中途指出了謬誤,才作適當的修改。
小靜滿意艾爾的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