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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維安部隊證詞不被採信這點,其實是我想刻意想營造的【體制惡意】。
因為在檢方的邏輯裡,一個斷手重傷的「罪犯」居然能「救了」一群精銳軍人,這本身就是不科學的事情。
且在缺乏黑盒子等實體證據的情況下,這群軍人的「異口同聲」,反而會被檢方視為集體串供或洗腦,供詞被視為無效的可能性是存在的。
再加上還有政治爭鬥的意圖在裡面,所以檢方當然要把嵐往死裡打(?)。
不過,你的疑問也提醒了我,或許我可以在劇情中讓盧卡斯那種「不屑與傲慢」的表現更露骨一些,這樣或許能讓劇情合理性再高一點了。
感謝你!
關於「證詞無效」這點,我可以稍微分享一下我的設定邏輯:
在法律的概念中,【目擊證人】通常是指與案件無直接利害關係的第三者(如路過看到、但未加入的人)。
而維安部隊是【當事者(利害關係人)】,且因涉及失職與任務失敗,算列在【被告】。
這也是為何我是用【供詞(或陳述)(Statement)】而不是【證詞(Evidence)】。
只是這場審判是針對闇影部隊的異能者(嵐),所以沒有審判身為普通人的維安部隊。
而關於盧卡斯的論點,有兩個點能夠解釋:
1.身分的限制:因為維安部隊是任務的執行者,也是受害者(重傷)。
而在檢方的邏輯裡,這群人極有可能為了掩蓋任務失敗的責任,而與被告(嵐)達成口徑一致。
2.證據的位階:在闇影組織這種高度軍事化的體制下,「物證(黑盒子數據)」的效力遠高於「人證(供詞)」。
當最重要的物證缺失時,檢察官盧卡斯就有權力主張人證不具備法律上的證明力,進而判定為無效。
所以,在這場法律攻防戰中,盧卡斯是在利用「當事人供詞不可靠」、「有集體串供嫌疑」的指控,試圖讓維安部隊的供詞失效、強行切斷嵐的生路。
當然最終判決還是交給法官,只是檢方可以以「供詞有效性薄弱、無法採用」的理由來進行攻擊。
這也是我想要呈現的,在那種高壓政治鬥爭下,即便有再多人願意為妳說話,只要體制想抹殺妳,他們隨時能把「真話」判定成「無效的陳述」。
其實我蠻開心可以跟人聊到這麼細的法律用詞與攻防邏輯。
不僅僅你是第一個提出這個想法,更重要的,是因為你有進入我故事的世界、真的站在嵐的這一邊,才會有【維安部隊供詞效力為何這麼低?】的疑惑。
這對我來說是個很棒的回饋,所以你書評說【你沒動腦子在看】這句話,我覺得真的是謙詞了。
真的很謝謝你的反饋,我作品後面的劇情除了戰鬥外,也會寫到更多政治、家族之間的攻防,隨時歡迎來抓錯哦(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