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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是挺感慨的,我細心研究了大大的文筆和風格,發現其實你是用了最樸實的句子和段落結構來構築故事,從來沒有糾結於不同詞性(形容詞、代詞等)會否有重複使用的問題。這個竅門只能意會無法複製,沒有一道方程式能讓我切實的上手。到底爲什麽你們寫文章都不會有那種冗長繁瑣的纍贅感?
其實我自己寫文字是比較隨性的,說真的不算很講究所謂的「技巧」,首章比較有刻意去琢磨的大抵是”show but not tell”的手法。我是比較感性的人,對自己寫故事的要求是首先要感動到自己,所以很多時用字選詞也是從心而發,沒有太多包袱,也就不會字斟句酌。但一些基本的儘量避免重複之類,也是會的。
我有看你的文字,倒沒有覺得在語法上很纍贅,反而是劇情的選材可以斟酌,想像自己是導演,是讓觀眾看甚麼,有哪些地方可以剪裁,可能更能寫得順心。
好奇一問,你寫故事會寫大綱嗎?還是邊想邊寫?我是屬於後者,所以動筆期間經常有在走鋼綫的感覺。
我覺得寫作很大部分是天賦來的,跟唱歌跳舞一樣,有些人信手拈來便是千古名句,有些人想破了頭也憋不出什麽好東西。
另外想問一下關於精進文筆和説故事的能力上,有什麽書籍值得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