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眞室邇
要被媽媽駡了,這句有點困擾,可以刪掉“要”字,媽媽跟小朋友,也改成那位女士和小朋友,這樣感覺,我會容易明一點
2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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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
其實還好,因為那位女士是「用眼神責怪」,還沒開口罵,所以「要」被罵了,沒錯。
改成「那位女士」我覺得就無法呼應前面那句「要被媽媽罵了」,或者改成「小朋友的媽媽跟小朋友」?(好囉唆~)
因為中文沒有tense,主詞又不明顯(不像英文,沒主詞就不合文法),有些中文句子對英語環境待很久的人,會比較難抓到意思;反之,講英文講久的人,一剛開始翻譯(英翻中)時,中文譯文都會顯得太囉唆⋯⋯這是我自己的體驗。
這篇氣氛很好,其實懂不懂,我是覺得沒那麼重要啦~
2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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眞室邇
媽媽和小朋友感覺很親切啊,明明是愛人的現任。
我個人覺得越好的內容越應該寫的清楚明白一點,自己寫也知道把一段內容寫到別人也懂,不囉嗦,還是很花時間的。
2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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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
@Tey,這是理工人的思維啊,我是覺得文學(&音樂、藝術、舞蹈⋯⋯and so forth)用不著搞得人人都懂,因為「一個人懂了,還有千千萬萬的人不懂」哈!作者不可能讓所有讀者都懂,也沒必要。
例如,我喜歡看抽象畫,因為可以腦補的空間極大,任我大開腦洞的感覺,真好玩~
我喜歡聽異國音樂,不管有沒有歌詞,或是歌詞我懂不懂,聽著音樂流瀉而出,撞擊我的耳膜,有一種快感。
就算是文字,只要是文學作品,我認為「內容清楚明白」不是什麼必要條件,甚至連重點都談不上。拿杜甫和白居易的詩來說,杜甫有些詩不好懂(文字會變換詞性&位置);白居易的詩,那個時代的老嫗都懂。可是,我比較喜歡杜甫的詩,耐讀又有美感。
就拿最明顯的例子來說:這篇文,不就因為「不好懂」,才上架不久,就引來這麼多留言嗎?當然不排除是我們兩人都愛發表意見啦,哈哈!
我尊重你的意見&發表意見的權利,我當然也有我自己的想法&發表出來的自由,彼此腦力激盪囉!
2 年前
回覆
W.H.
補充一點:內容不「清楚明白」至少有兩種可能:
一,作者不是刻意的,可能是寫得太快,或是功力不足,沒辦法把自己的意思,清楚傳達出去。
二,作者是刻意的,不管基於什麼理由,例如戒嚴時期的刻意含糊、有些私事不想明說、基於藝術表現、「啊我就想這樣寫⋯⋯」等等。
我上面指涉的是第二種。
2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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眞室邇
@W.H.
,你也是理工的嘛,不冲突
2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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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
@Tey
,是啊,我承認我的理科腦在看到邏輯不通的文章(不是文學作品)時,會有點火大~
(上次那個ChatGPT的評文,被我在自己小說的留言裡反批得要命,應該就是碰觸到我的逆鱗~)
https://reurl.cc/GeGOXW
雖然我碩士班轉文科(語言所,其實也超級重視邏輯和分析,沒有那麼「文」~)我覺得高中到大學的理科「訓練」(比較像是「沉浸」),對我來說,影響是很大的。
2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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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
@詩澄
,不客氣,我們(至少我)就是個愛發表己見的人啦~有空多寫啊,你是真的寫得不錯,有氣氛,有感情,有戲劇性,我還滿喜歡的❤️
2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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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澄
@W.H.
, 知道~thanks thanks ~~ 🤩🤩
2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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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澄
@W.H.
,
@Tey
看到你們的認真討論,實在有點慚愧。其實我的文筆真的很弱,我不是讀文學的,中文也不是太好。想當年考公開試(香港),作文那一項也只是在合格線上低空飛過。其實我也只是昨晚,興之所致,用了大約一個小時內去完成。而且,要將自己想的寫出來,然後讓讀者明白,真的很難。
很高興可以有人這麼認真的討論我的文章!獲益良多!
謝謝你們的熱烈討論~~ 😆😆
2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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眞室邇
感覺很優美,可是離開了十年了,有一個四歲的孩子?我沒看懂
2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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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
我覺得是靈魂化為人身,來人間一趟吧。
(最近看了日劇《如果能說100萬次就好了》最後一集就是男主的靈魂變成實體,和周遭的人做最後的告別~btw,真央、佐藤健、松研、還有良良演得真好!!)
再看兩次,我懂了:這個「我」(可能) 是去世10年的前女友,化身為人,來看「你」(前男友);4歲的孩子是前男友後來和別的女子組成家庭生的小孩,那一名用眼神責怪「你」的女士,是孩子的媽媽,她看不到「我」。
2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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眞室邇
@W.H.
, 你真厲害,我現在懂了
2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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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
@Tey
,(小聲)其實我也看滿久的⋯⋯
2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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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澄
@W.H.
,
@Tey
我下次會再寫得清楚一點🙈🙈
那個孩子,是女士的兒子
2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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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
@詩澄
,我有看出來,在看了第三遍以後,哈哈!
你寫的很好,很有氣氛~
2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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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澄
@W.H.
, 謝謝你~~😆😆😆
2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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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成「那位女士」我覺得就無法呼應前面那句「要被媽媽罵了」,或者改成「小朋友的媽媽跟小朋友」?(好囉唆~)
因為中文沒有tense,主詞又不明顯(不像英文,沒主詞就不合文法),有些中文句子對英語環境待很久的人,會比較難抓到意思;反之,講英文講久的人,一剛開始翻譯(英翻中)時,中文譯文都會顯得太囉唆⋯⋯這是我自己的體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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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覺得越好的內容越應該寫的清楚明白一點,自己寫也知道把一段內容寫到別人也懂,不囉嗦,還是很花時間的。
例如,我喜歡看抽象畫,因為可以腦補的空間極大,任我大開腦洞的感覺,真好玩~
我喜歡聽異國音樂,不管有沒有歌詞,或是歌詞我懂不懂,聽著音樂流瀉而出,撞擊我的耳膜,有一種快感。
就算是文字,只要是文學作品,我認為「內容清楚明白」不是什麼必要條件,甚至連重點都談不上。拿杜甫和白居易的詩來說,杜甫有些詩不好懂(文字會變換詞性&位置);白居易的詩,那個時代的老嫗都懂。可是,我比較喜歡杜甫的詩,耐讀又有美感。
就拿最明顯的例子來說:這篇文,不就因為「不好懂」,才上架不久,就引來這麼多留言嗎?當然不排除是我們兩人都愛發表意見啦,哈哈!
我尊重你的意見&發表意見的權利,我當然也有我自己的想法&發表出來的自由,彼此腦力激盪囉!
一,作者不是刻意的,可能是寫得太快,或是功力不足,沒辦法把自己的意思,清楚傳達出去。
二,作者是刻意的,不管基於什麼理由,例如戒嚴時期的刻意含糊、有些私事不想明說、基於藝術表現、「啊我就想這樣寫⋯⋯」等等。
我上面指涉的是第二種。
(上次那個ChatGPT的評文,被我在自己小說的留言裡反批得要命,應該就是碰觸到我的逆鱗~)
https://reurl.cc/GeGOXW
雖然我碩士班轉文科(語言所,其實也超級重視邏輯和分析,沒有那麼「文」~)我覺得高中到大學的理科「訓練」(比較像是「沉浸」),對我來說,影響是很大的。
看到你們的認真討論,實在有點慚愧。其實我的文筆真的很弱,我不是讀文學的,中文也不是太好。想當年考公開試(香港),作文那一項也只是在合格線上低空飛過。其實我也只是昨晚,興之所致,用了大約一個小時內去完成。而且,要將自己想的寫出來,然後讓讀者明白,真的很難。
很高興可以有人這麼認真的討論我的文章!獲益良多!
謝謝你們的熱烈討論~~ 😆😆
(最近看了日劇《如果能說100萬次就好了》最後一集就是男主的靈魂變成實體,和周遭的人做最後的告別~btw,真央、佐藤健、松研、還有良良演得真好!!)
再看兩次,我懂了:這個「我」(可能) 是去世10年的前女友,化身為人,來看「你」(前男友);4歲的孩子是前男友後來和別的女子組成家庭生的小孩,那一名用眼神責怪「你」的女士,是孩子的媽媽,她看不到「我」。
那個孩子,是女士的兒子
你寫的很好,很有氣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