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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我的觀點非常接近你的想法,我也很高興你提到了社會科學,我確實知道其中有許多對於迷信的研究,但我覺得很有意思的是,由於社會中有太多變量,我們重做社會實驗時有機會與原先預測的不一樣,到底是模型不夠強,還是變量太多了呢?還有,社會實驗中包含人,人是非常複雜且矛盾的,因此我不認為心理現象適用於所有地方,可能需要非常多定語才能控制住變量。我認為所謂的「迷信很科學」實際是在描述「迷信會產生是有原因的」,所以要認定「產生某某迷信是有原因的」必然得在那個產生迷信的地方進行研究,必須盡量考慮所有變量,而且每個人迷信的原因也可能不同,所以很常見的情況是,我們只能分析數據,找不出一個足夠強大的通理。所以我認為占卜的實例是一個只屬於單體的證明,要問我是否會有類似信任的理由?一定有,但不是每個人都有。
因為有太多變因的考量,所以不是單單有研究就能完整解釋迷信。然後有關「科學就不迷信嗎?」說實話,我是一個非常喜歡數學和邏輯的人,我一直認為它們相比於社會科學,能有更少的定語、變量、假設,因此我們更能推出普遍性的公式。然後我覺得物理中的確有很多假設是靠經驗和直覺弄出來的,但物理學家會去反覆檢驗是否正確,一個好的定理難道不該具備普遍性嗎?至少對於我這一個認同科學方法的人是如此。
最後一段的結論其實我非常認同,我也在意個人抉擇,我也是存在主義的信徒。
至於數學(因為是由人所建構),所以在一定成度上,條件、定義即是定語和假設(數學的公設真的超多的XD,此指並非「不證自明的恆真句」,如:皮亞諾公設、選擇公設、歐式幾何公設等)。而且數學的「普遍性」有很大一部份是被人們刻意保留的,即當既有的條件不足以推出一結果,但仍有再定義的空間時,數學的開拓者傾向於將新的概念、工具套在已存在的數學工具之符號表象上,並透過定義使舊的公式、結果成立。比如說「單變數函數對於其自變數的微分本應被視作一種操作,但萊布尼茲微分符號設計下,串起了微分運算與舊有的乘、除法的運算性質,還進一步給出了微分是兩個微小量在局域下的比值這樣的符號直覺。」、「算子代數中,在定義函數作用在算符上的符號表示之實際意含時,將其定義為『在該算子的對角化空間中,將向量乘上被函數作用的算子本徵值』,進而使得函數作用在算子上的新算子在對易子運算下符合微分規則(如: [ln(D), x] = D⁻¹ 對應 D ln(x) = x⁻¹)。」
抱歉又介紹了一堆奇怪的東西 =^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