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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不支持=有病的確不是恰當發言。
不管什麼時代、什麼議題,正反方必然會並存,沒有人是絕對的、永遠的正確或錯誤。
但我認為支持或反對都要有合理的理由。
推行婚平法案在臺灣是一個已經長達十年多的運動,我想我們都需要更深入的了解才有資格決定自己該支持與否,以及與另一方的辯論,而不是受到一個素昧平生的人胡說八道影響。
我想知道實際上反對的原因是什麼。
另外,我支持的原因是,一個人沒有婚姻能夠活沒錯,但是這一切必須建立在他擁有選擇權的條件下。
我想這與:我不同意你的觀點,但是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有異曲同工之妙。
我沒有權力、能力知道同性戀究竟、到底正不正確,是不是未來哪天我們又會發現什麼今日不知道的事情?但是我沒有權力剝奪他挑結婚對象的選擇權,因為那是其他人都擁有的權力。
然後那個多元成家其實也很複雜,沒有那麼容易讓人亂搞啦,分成三部份,我幾年前有看過草案,不過現在忘的差不多了。
民法是普通法,適用於一般大眾,而同性人口佔少數
也許制定特別法是更好的辦法
很多人關注的焦點都失真了
變成胡亂抨擊對方的亂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