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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筆:過於瑣碎明確的敘事,好像在看遊戲Log,而不是小說。
角色:角色外貌沒有記憶點,性格沒有記憶點,處於「面目模糊的演員」的狀態。
劇情:毫無波瀾,如同遊戲Log。直到第三回,還在打狼接任務賺錢。讀者是不會對這種東西產生興趣的。
結論:不吸引我。
有點像是⋯⋯你的角色是收藏櫃裡面非常昂貴的公仔,所以你只能偶爾拿出來擺拍一下又收回去。
試試看把你的角色當成遊樂場裡面那種耐操好用、有點掉漆損傷、有點年歲的碰碰車,讓他們狠狠地碰撞彼此,看看能不能撞出火花。
如果你要將寶貴的開頭三回用在塞世界觀到讀者腦袋,那,要不他就是參雜在有趣的劇情中,要不就是關聯到有趣謎團的謎底。否則你會犯了新手三大錯誤裡面的「開頭甩一大錘設定痛擊讀者腦袋」。後果就是讀者棄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