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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德‧瓦懷特
我覺得整體邏輯說得通、一些詭計也和情節前後呼應,已經算是合格有趣的小品。
(本回應有捏謎底,還沒看者建議避開)
不過或許因為主視角是十歲左右(兩年後升中學)的家彥,能知道的訊息都很片面。或許是我看漏了,真凶為什麼想對父親下手呢?是為了想要取回和家彥的生活嗎?
.
此外,這很明顯是兇案,所以檢驗死亡時間和死因應該都是必要的,也都能很即時相驗;沒有雪的山莊不像真正的暴風雪山莊,等到真的刑事介入、時間已經過了幾天,某些有法律效力的檢驗結果誤差會比較大。也就是說,第一時間偽裝死亡時間和死因似乎用處不大,也沒替真凶爭取到做某些事情的時間(有時扯個謊目的是要拖延時間做某些事)。
.
再來可能是我看漏,查煙灰痕跡的道理是什麼呢?如果是說真凶行兇後沾到的煙灰輾轉沾到家彥衣服上,又怎麼能說那不是下午就沾上去的?
.
最後還有姑姑和姑丈好像──沒什麼表現?是不是受限於徵稿時要壓在二萬字以下呢?覺得好好地把一個詭計寫清楚了,但這個詭計有沒有必要?背後的人物關係如果再深入一些會更深刻。當然,看成主角懵懂無知的童年中,一股被迫長大而留下的難解傷痕,其實也未嘗不可(對主角恰如其分,不過對讀者就稍嫌不足)。
.
一點淺見,如有冒犯,還請海涵。
1 年前
回覆
伊澤
謝謝您的回饋,感激您對此小品的支持!
在兇手的殺人動機上,確實沒有詳盡的說明,原因在於我覺得把這項資訊隱約地帶出就可以了,想令故事有多一點留白。不過作為新手的我在此處處理不妥,故此在這簡述一下:真凶之所以想對父親下手,是因為房屋轉售的事宜,假如父親死了,祖屋便可以輕易賣掉(類似血緣關係,即剩下來陳姓的人都贊同賣房子),於是奶奶最愛的兒子(叔叔)便可以獲取最大的收益。
對於第二點,現在看來確實也是這樣子。在合理性來說確實是強差人意,當時的我只把重點放在該如何欺騙讀者,但沒有考慮偽裝死亡的行為在該案子的意義。
第三點是我寫到最後突然想到的,原因在於自己的完美主義發作,希望可以處處首尾相連。但並不是家彥的衣服沾上煙灰,而是真凶的襪子或褲子。因為真凶自案發後一直也跟家彥住在城中的房子,加上她很可能沒有注意到自己的衣物沾上證據⋯⋯當然,那只是刑警的推論啦,哈哈。(當時寫的時候,也有懷疑過自己的想法,不過最後也是寫上去了)
姑姑和姑丈的角色的確不立體,著墨很少。雖然是與字數有關係,但更多的應該是我懶⋯⋯這是我需要反省的地方!哈哈,那時的我認為,只要把該寫的(奶奶、家彥、爸媽)寫好就可以了。但現在回想過來,這也是很可惜的(指姑姑和姑丈的角色不立體)
最後,真的很感恩您的回饋!特別是這麼大篇幅的回饋(相信也花了不少時間),希望我的回覆有解答您對此小品的一些小疑惑。
1 年前
回覆
伍德‧瓦懷特
@伊澤
, 如果是照第一點說的,要讓父親和真凶間有很明顯的嫌隙。父親和叔叔都是兒子,為什麼可以偏愛叔叔到不惜對另一個兒子下手?(金田一耕助系列在描寫這類讓人不太舒服的家庭關係蠻精湛的)
第三點直接查真凶的衣物就行,不需要特別查家彥的?而且就算沾上某些東西,真凶也能說是跟叔叔日常互動沾上的。
其實傳統本格某些作品也被提及除了被害者、偵探、真凶外的角色不夠明確深入,有的人還喜歡這味XD
如果篇幅拉長些,從長大的家彥回想案情,甚至在最後發現當年的解答是有瑕疵的,而追出另一個真相,布局會非常漂亮,不過那就是另一個故事了。
比較少在蕉園上看到同樣真的寫本格的同好,能夠聊聊我也很開心。
1 年前
回覆
伊澤
@伍德‧瓦懷特,
你說的其實也蠻有道理,對於家庭描述如果篇幅不夠真的有點難寫出味道來(不想太直白地描述⋯⋯)
另外從長大後回想過來也是一個很棒的主意,但母親就要一處坐冤獄了,哈哈(開玩笑)不過其實也想把家彥發展成一個偵探系列,就像東野圭吾的加賀恭一郎那樣,而這一篇故事就是令他察覺到當偵探的樂趣(發掘真相、被湯刑警解救了親人)
我也很開心在這裏會遇上有寫這類小說的朋友,因為我以前一直覺得應該沒有太多人會在網上連載偵探小說。
1 年前
回覆
伍德‧瓦懷特
@伊澤
, 不過因為主視角是十歲左右的孩子,知道太多內情好像也很怪。知道太多的話我還要責備父母,大人吵架把小孩捲進去幹嘛XD(二十歲就沒什麼問題)。
兩萬字就要寫一篇推理真的很難,從人物關係、線索到動機每個都需要篇幅。
樂見你將本作系列化,不管是要當刑警、當偵探,還是做其他工作,只是不知怎地常被捲入案件都挺有趣。
與其說沒太多人會在網上連載偵探小說,不如說寫(本格)推理小說的人本來就不多?拙作也不是篇篇都能本格。而且本格推理小說慢熱幾乎是宿命,作為連載有時挺吃虧(不過如何吸引大家也是我們要努力的啦)XD
1 年前
回覆
伊澤
@伍德‧瓦懷特
,
確實,不過之後打算連載的(當作文筆練習)都不是偵探小說。但亦會繼續寫下去,只是會以偵探小說的徵文比賽為主,若果落選了再放到網上。
至於本作的系列化,可能真的要排到很後期再會延續下去(想一篇合格的偵探小說實在太燒腦了,現在還是練習一下述事技巧吧!)
1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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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這很明顯是兇案,所以檢驗死亡時間和死因應該都是必要的,也都能很即時相驗;沒有雪的山莊不像真正的暴風雪山莊,等到真的刑事介入、時間已經過了幾天,某些有法律效力的檢驗結果誤差會比較大。也就是說,第一時間偽裝死亡時間和死因似乎用處不大,也沒替真凶爭取到做某些事情的時間(有時扯個謊目的是要拖延時間做某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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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來可能是我看漏,查煙灰痕跡的道理是什麼呢?如果是說真凶行兇後沾到的煙灰輾轉沾到家彥衣服上,又怎麼能說那不是下午就沾上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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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還有姑姑和姑丈好像──沒什麼表現?是不是受限於徵稿時要壓在二萬字以下呢?覺得好好地把一個詭計寫清楚了,但這個詭計有沒有必要?背後的人物關係如果再深入一些會更深刻。當然,看成主角懵懂無知的童年中,一股被迫長大而留下的難解傷痕,其實也未嘗不可(對主角恰如其分,不過對讀者就稍嫌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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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點淺見,如有冒犯,還請海涵。
在兇手的殺人動機上,確實沒有詳盡的說明,原因在於我覺得把這項資訊隱約地帶出就可以了,想令故事有多一點留白。不過作為新手的我在此處處理不妥,故此在這簡述一下:真凶之所以想對父親下手,是因為房屋轉售的事宜,假如父親死了,祖屋便可以輕易賣掉(類似血緣關係,即剩下來陳姓的人都贊同賣房子),於是奶奶最愛的兒子(叔叔)便可以獲取最大的收益。
對於第二點,現在看來確實也是這樣子。在合理性來說確實是強差人意,當時的我只把重點放在該如何欺騙讀者,但沒有考慮偽裝死亡的行為在該案子的意義。
第三點是我寫到最後突然想到的,原因在於自己的完美主義發作,希望可以處處首尾相連。但並不是家彥的衣服沾上煙灰,而是真凶的襪子或褲子。因為真凶自案發後一直也跟家彥住在城中的房子,加上她很可能沒有注意到自己的衣物沾上證據⋯⋯當然,那只是刑警的推論啦,哈哈。(當時寫的時候,也有懷疑過自己的想法,不過最後也是寫上去了)
姑姑和姑丈的角色的確不立體,著墨很少。雖然是與字數有關係,但更多的應該是我懶⋯⋯這是我需要反省的地方!哈哈,那時的我認為,只要把該寫的(奶奶、家彥、爸媽)寫好就可以了。但現在回想過來,這也是很可惜的(指姑姑和姑丈的角色不立體)
最後,真的很感恩您的回饋!特別是這麼大篇幅的回饋(相信也花了不少時間),希望我的回覆有解答您對此小品的一些小疑惑。
第三點直接查真凶的衣物就行,不需要特別查家彥的?而且就算沾上某些東西,真凶也能說是跟叔叔日常互動沾上的。
其實傳統本格某些作品也被提及除了被害者、偵探、真凶外的角色不夠明確深入,有的人還喜歡這味XD
如果篇幅拉長些,從長大的家彥回想案情,甚至在最後發現當年的解答是有瑕疵的,而追出另一個真相,布局會非常漂亮,不過那就是另一個故事了。
比較少在蕉園上看到同樣真的寫本格的同好,能夠聊聊我也很開心。
另外從長大後回想過來也是一個很棒的主意,但母親就要一處坐冤獄了,哈哈(開玩笑)不過其實也想把家彥發展成一個偵探系列,就像東野圭吾的加賀恭一郎那樣,而這一篇故事就是令他察覺到當偵探的樂趣(發掘真相、被湯刑警解救了親人)
我也很開心在這裏會遇上有寫這類小說的朋友,因為我以前一直覺得應該沒有太多人會在網上連載偵探小說。
兩萬字就要寫一篇推理真的很難,從人物關係、線索到動機每個都需要篇幅。
樂見你將本作系列化,不管是要當刑警、當偵探,還是做其他工作,只是不知怎地常被捲入案件都挺有趣。
與其說沒太多人會在網上連載偵探小說,不如說寫(本格)推理小說的人本來就不多?拙作也不是篇篇都能本格。而且本格推理小說慢熱幾乎是宿命,作為連載有時挺吃虧(不過如何吸引大家也是我們要努力的啦)XD
至於本作的系列化,可能真的要排到很後期再會延續下去(想一篇合格的偵探小說實在太燒腦了,現在還是練習一下述事技巧吧!)